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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厦门市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摘    要:正闽政文2020]18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厦府2020]1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厦门市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二、你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厦门鼓浪屿申遗成功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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