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功制度的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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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爱鹏 李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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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委党校法律教研室(崔爱鹏),郑州大学法学院(李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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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 1997年刑法典在总结 1979年刑法典成功的立法经验和此前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于第 68条、第 78条明确规定了立功制度。刑法第 68条规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查证属实的 ,或者提供重要线索 ,从而得以侦破其它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 78条规定了正在服刑中的犯罪分子的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立功制度的确立 ,是我国修订 1979年刑法典所取得的一项巨大成就 ,也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变化。一、关于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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