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国统一大市场视域下行政性垄断规制模式的重构
作者姓名:叶高芬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竞争新格局下初创企业并购的反垄断规制研究”(批准号:22BFX19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反垄断理论与政策研究”(批准号:72192842);;2018年度国家司法部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互联网平台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批准号:18SFB2047)的成果;
摘    要: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举措。实证分析揭示目前我国行政性垄断的规制效果不甚理想,其中“分散型”行政性垄断规制模式是导致效果减损的原因之一。申言之,作为行政性垄断事后矫正手段的行政执法,其“次优性”表现在自我纠偏“单向度”机制具有片面性,存在央地两级执法体制安排缺陷等问题;作为事前预防手段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其“次优性”表现在自我审查机制仅基于局部决策单位,导致了地方化问题。鉴于此,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行政性垄断的规制模式亟须转向“全局型”模式,具体建议包括探索公平竞争外部审查机制和“央派区域办事处”机制,强化竞争执法的刚性约束,探索行政执法体制的“中央事权”,以及加强行政机关的竞争中性工作等。

关 键 词:全国统一大市场  行政性垄断  外部审查  中央事权  竞争中性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