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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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文. 论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J]. 法学杂志, 2010,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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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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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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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没有形成一系列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利于公众对环境保护事务的有效参与。要改变公众参与的原则性规定,建立和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必须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以公众权利为本位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实现公众参与国家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公众参与和政府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环境保护制衡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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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 环境诉讼 |
In Terms Of Our Country,The Public Participate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egal System Improving And Perfec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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