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行政立法不作为责任研究
引用本文:毕雁英. 行政立法不作为责任研究[J]. 法学杂志, 2010, 0(8)
作者姓名:毕雁英
作者单位: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091;
基金项目:国际关系学院科研立项“行政立法责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行政立法作为现代行政的表征之一,已经在法治实践中成为实施法律的桥梁,甚至在某些领域成为实现社会秩序的主要依据。但何时应当立法,何时不当立法始终是个判断难题。基于不同制度安排,各国的回答也截然不同。中国作为成文法国家,具有判断行政立法不作为成立与否的基本制度条件。确定行政立法不作为成立的条件需综合考虑现存义务、客观需要、主观努力及时间等因素。判定行政立法不作为成立后,行政立法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一定条件下也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关 键 词:行政立法不作为  责任  成立条件  责任形式  赔偿责任

Research About The Nonfeasance Liability In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