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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开门修法”
引用本文:傅达林.期待“开门修法”[J].法庭内外,2010(10).
作者姓名:傅达林
摘    要: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有期徒刑上限拟提高到25年、取消盗窃罪等13个死刑罪名、宽宥75岁以上罪犯、飙车和醉驾入罪等亮点浮出水面,舆论好评如潮。法律乃公正善良之艺术,需要专业人士的精心打磨,也需要普通大众的民意倾注。法律的制定与修改,是—个价值衡量与利益博弈的过程,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价值立场和利益取向,只有在充分商讨、争论、妥协的基础上,法律文本才能更加科学、正当。以往,我们较为关注法律制定过程中的民意吸纳,大凡新法的出台都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民主化路径,重视向普通公民开门纳谏;但对于法律的修改,则习惯于走专家化道路,相关草案很少向社会公开,而是在专业系统内部充分酝酿后直接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其实,这是对开门立

关 键 词:法律心理  民意  草案  民主化  立法机关  刑法修改  路径  意见  法治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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