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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地下空间权的物权登记规则
引用本文:马栩生. 论城市地下空间权的物权登记规则[J]. 法学杂志, 2010, 0(8)
作者姓名:马栩生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广州5100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物权法视野下的城市地下空间权研究”(09CFX029)阶段性成果
摘    要:城市地下空间仅指特定的地下深层,而不包含作为地表权附属的地下深限。地下空间权应采用三维登记法,以水平投影以定其水平位置,竖向高程差确定其立体位置,并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测量基点。在登记效力上,作为权利束的地下空间权不可以统一划定,而应以权利种类分别确定。就登记确权而言,地下停车位归属应依据公摊面积确定,地下人防工程所有权属国家,他人可以债权、股权等形式享有投资利益。

关 键 词:城市地下空间权  登记对象  高程  登记效力  公摊面积  

On The Real Right Registration Rules For Subterranean Space Right In Citi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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