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目标设计与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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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占利,吴修合. 诊所法律教育:目标设计与实现[J]. 法学杂志, 2010,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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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占利 吴修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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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商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2.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山东梁山27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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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法律职业技能和具有法律职业道德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并通过法律实践服务社会。诊所法律教育可分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法律事务实践和法律诊所管理三个模块,在法律事务实践中采用十步规程法进行全流程控制管理。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实现需要切实、合理地解决法律诊所管理制度建设、教材规划、课程考核体系、案件来源、经费支持、教师的角色定位及学生办案权利限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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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法律教育 法律诊所 教育目标 法律实践 |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Objecti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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