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戏仿作品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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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高臣. 论戏仿作品的法律保护[J]. 法学杂志, 2010,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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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高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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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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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戏仿作品的保护与限制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意欲保护戏仿作品,必须研究其构成。就独创性而言,戏仿作品应比一般作品具有更高的独创性要求,而且评论性是判断戏仿作品独创性的重要考量因素。这就决定了戏仿作品意在评论原作品,并不侵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同时,鉴于戏仿作品并不构成复制,亦非演绎作品,戏仿作品亦不侵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因而,戏仿作品应当获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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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戏仿作品 独创性 演绎作品 |
On Legal Protection Of The Parody Wo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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