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但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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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简介】钱某于1986年5月在某织染厂(国有企业)下属集体企业(独立法人)参加工作,1998年4月该集体企业注销后,钱某在家待岗,由织染厂劳动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工龄连续计算。1999年6月,钱某重新招工进入织染厂细纱车间工作,2000年4月又调整到织染厂幼儿园担任幼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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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无固定期限 连续工作 劳动者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连续计算 工龄 细纱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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