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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但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摘    要:正【案情简介】钱某于1986年5月在某织染厂(国有企业)下属集体企业(独立法人)参加工作,1998年4月该集体企业注销后,钱某在家待岗,由织染厂劳动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工龄连续计算。1999年6月,钱某重新招工进入织染厂细纱车间工作,2000年4月又调整到织染厂幼儿园担任幼儿教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无固定期限  连续工作  劳动者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连续计算  工龄  细纱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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