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理据与内容 |
| |
引用本文: | 龙宗智.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理据与内容[J].人民检察,2020(13):7-14. |
| |
作者姓名: | 龙宗智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产生于检察官角色与职能的特殊性,其基本要求和具体内容可概括为客观取证义务、中立审查责任、公正判决追求、定罪救济责任、诉讼关照义务、程序维护使命。我国检察宫客观公正义务的特殊性体现于政治性、监督性,适用领域逐渐向“四大检察”延伸,具体内容和履行方式也随着实践发展而变化。从世界范围看,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基础和根据具有共通性,其法理根据主要源于检察官特殊身份和职责的客观公正义务根据论、检察官权力与辩方资源不对等的客观公正义务根据论、检察官角色责任的客观公正义务根据论、法律监督的特殊权力和职责的客观公正义务根据论。就我国而言,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主要根源于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的职责,来源于检察官作为司法官员的定位,取决于检察官在诉讼中的资源与权力。
|
关 键 词: | 检察官 客观公正 理据 内容 特殊性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