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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第一责任”推进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
引用本文:姜瑞.用“第一责任”推进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J].人民检察,2020(6):16-18.
作者姓名:姜瑞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当前,包括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等在内的各项改革已经在全国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刑事检察工作迎来了崭新的工作格局。此时,有观点提出“检察机关是刑事.错案的第一责任人”,无疑准确诠释了新时期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定位与角色使命,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检察人员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和极高的政治站位,展现了当代检察官的宏大格局,蕴含着“用全力、求极致”的敬业态度。笔者认为,应当用“第一责任”的担当意识,推进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检察人员  办案模式  刑事检察工作  员额制改革  职责定位  第一责任人  司法责任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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