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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理论建构
作者姓名:周习武  张宝印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摘    要:<正>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5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2018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中提出,对于食药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关涉检察机关在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司法实践中,存在检察机关作为提起主体是否适格、惩罚性赔偿金性质、数额认定等诸多争议。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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