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时代,在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叠加、检察机关职权运行进行重塑性调整的大背景下,为实现为人民司法,检察机关应将办案与监督一体的检察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办案与监督之间的辩证关系及其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三种样态,促使检察机关将办案与监督有机融合,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目标:通过办案实现监督的精准化、拓展监督的覆盖面,以监督促进办案质量与办案能力提升。实践中,可以诉讼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捕诉一体"双向沟通机制的创建、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的确立以及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的推行等措施作为具体实现路径,使办案与监督一体的检察理念植根于检察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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