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证分析——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办案实践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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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亚平,陆宋颖,单家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证分析——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办案实践为例[J].人民检察,2020(10):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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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亚平 陆宋颖 单家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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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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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突出问题,将其提高到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予以考量。在此背景下,笔者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以下简称“临安区院”)2017年以来办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为例,深人分析相关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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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办案实践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公共卫生安全 野生动物 检察院 浙江省杭州市 针对性建议 滥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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