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支付方式下侵财犯罪的行为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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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哲峰,史笑晓,王丰,黄丁文,崔倩如,谢凯. 新型支付方式下侵财犯罪的行为定性[J]. 人民检察, 2020, 0(12): 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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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哲峰 史笑晓 王丰 黄丁文 崔倩如 谢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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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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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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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新型支付方式下侵财类犯罪发案量激增,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对该类犯罪的规制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各地司法实践对该类犯罪的处置结果不尽相同。对该类犯罪的处置应从刑法原理入手,结合法益侵害、财产流转等要点予以综合判断。针对三类典型的侵财类犯罪行为,需要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对现有刑事法律规范和司法理念进行迭代更新,建立面向未来的法律规制体系,实现对此类犯罪的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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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型支付方式 法益侵害 法治现代化 |
Behavior Nature Determination on Crime of V iolating Property with New Payment Meth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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