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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语境中法的宽和性研究
引用本文:张东华. 和谐语境中法的宽和性研究[J]. 河北法学, 2009, 27(12)
作者姓名:张东华
作者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基金项目:河北省法学会2007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和谐语境中法的宽和性研究》(2007DF013)的研究成果;主持人:张东华,课题组成员:潘志瀛;李晓辉;赵钊 
摘    要:和谐-语在当代中国社会话语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法律应该彰显其宽和性的特征.这既有其历史基础,法哲学基础、法经济学基础,又有其现实意义,促进法自身的发展、发展法学理论、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立法中法的宽和性主要表现为:立法的有限性,立法应体现人本主义法律观,公法、私法、社会法都应该体现和谐与宽和.

关 键 词:和谐    宽和  立法

The Study of the Tolerance of Law in the Harmonious Context
ZHANG Dong-hua. The Study of the Tolerance of Law in the Harmonious Context[J]. Hebei Law Science, 2009, 27(12)
Authors:ZHANG Dong-hu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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