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科学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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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红文.论社会科学的性质[J].求索,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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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红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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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科学的性质是我国理论界未曾充分重视、也没有深入探讨的一个问题。而在西方哲学中,关于这个问题,则存在两种根本对立的学说:一是实证主义,一是人文主义。实证主义用自然科学的某些学科(物理学、生物学)、某些特性(经验性、客观性)、某些方法(因果说明方法)作为统括全部知识的原则和基础,认为社会科学要获得客观实证性,就只能用自然因素如“种族特征”、“地理环境”、“动物本能”等等来说明人和社会。人文主义则与此正相反,只看到社会生活中人的理性、意志和情感的作用,否定客观的社会历史规律,因而也否定社会科学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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