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认同漫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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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聚锋,叶仲耀.刑法认同漫谈[J].当代法学,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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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聚锋 叶仲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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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邮编411105
(齐聚锋),湘潭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邮编411105(叶仲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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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即个体对某一事物在内心深处基于一种感性和理性的了解分析,而形成的一种潜在的认可,接受以至尊重、服从。“刑法的认同”首先产生于个体对刑法的一般性认识,这种认识可能通过学习,了解刑法而获得,但更多的时候是在个体介入法律关系时获得。“刑法认同”即指公民对犯罪与刑罚之间必然的适当的对应关系的确信和对刑法在划定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界域中的能力的期待,以及对依刑法而做出的解决社会冲突的结论的服从和尊重。①自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党章,并继而在199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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