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视阈下弱势群体的再社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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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小明.论和谐社会视阈下弱势群体的再社会化[J].求实,2013(2):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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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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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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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弱势群体是任何国家的社会发展中都客观存在的现象。社会结构的断裂是弱势群体形成的重要制度因素,和谐社会构建的基本价值应当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结构的断裂状况,扩展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社会化程度。以提升社会成员的社会化水平为目标,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促进弱势群体的再社会化,是弥合弱势群体与社会"断裂"的重要方向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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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弱势群体 再社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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