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的作用日益重要,但高职法律教育在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方面却处于一个需要重新审视自我定位和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高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职业适应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从现状出发,应扩展“行业指导”的内涵,将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行指委指导、行业协会指导等三种指导形式纳入该概念,形成行业参与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体推进格局,同时认可并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指导作用,强化行指委在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资源聚合和话语沟通能力,激发行业协会参与高职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意愿和合作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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