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刑事诉讼多层次证明标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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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元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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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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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省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刑事司法程序研究”(课题编号为200902155)的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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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现阶段而言,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刑事诉讼构造和司法生态环境,并且由于认识的问题、探究案件事实的能力、程序分流机制设置、侦办案件的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应坚持不同诉讼阶段统一的证明标准,而不能设立不同的证明标准,这有利于防止错误追诉,防止错判.防止更大量的案件进入审判从而带来的案件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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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明标准 诉讼阶段 移送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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