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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刑事诉讼多层次证明标准论
作者姓名:张元鹏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基金项目:河北省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刑事司法程序研究”(课题编号为200902155)的成果之一
摘    要:就现阶段而言,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刑事诉讼构造和司法生态环境,并且由于认识的问题、探究案件事实的能力、程序分流机制设置、侦办案件的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应坚持不同诉讼阶段统一的证明标准,而不能设立不同的证明标准,这有利于防止错误追诉,防止错判.防止更大量的案件进入审判从而带来的案件发回重审。

关 键 词:证明标准  诉讼阶段  移送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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