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医疗事故索赔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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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温晓芸.浅议医疗事故索赔的举证责任[J].法制与经济,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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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晓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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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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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2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规定"患者索赔须举证"。在医疗事故索赔"举证责任倒置"实施六年之后,举证责任可能面临又一次改变,我国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随之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为维护法律的公平精神,本着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医疗事故举证责任以过错原则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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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 索赔 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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