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赔偿之侵权行为主体 |
| |
引用本文: | 郑蕾.浅谈国家赔偿之侵权行为主体[J].法制与社会,2009(18). |
| |
作者姓名: | 郑蕾 |
| |
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国家赔偿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赔偿责任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这是国家赔偿责任与其它赔偿责任相区别的根本特点.由于国家的意志只能通过国家机关和公务员贯彻实施,因此国家本身并不直接实施具体行为.所以,履行国家职权的机关和公务员的行为是代表国家的,可以视为国家行为,由此导致的侵权损害,国家应直接负赔偿责任.本文仅就国家赔偿责任构成中的行为主体进行分析说明,最后就国家赔偿法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和意义做出总结.希望能够对现实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当事人在确认不法行为人、确定赔偿义务主体方面有所帮助.
|
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责任 行为主体 行政机关 赔偿义务主体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