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严禁各类违法建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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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从2005年至2007年3年内对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整治”的决定,为依法规范城市建设秩序,维护2005年整治违法建设的成果,坚决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贯彻《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决定》精神,从即日起,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坚决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整治,特别是对春节期间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从严整治,一律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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