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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摘    要:<正>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百一十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7月30日

关 键 词:地方性法规  技术合同法  治安管理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  林业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  十六条  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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