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程序 |
| |
引用本文: | 洪锦.完善我国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程序[J].法制博览,2013(5):253. |
| |
作者姓名: | 洪锦 |
| |
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201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生效实施。对社区矫正的进一步完善作出了更多的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的交付执行过程当中存在的被告人居住的核实、关于矫正地的认定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等问题,该《办法》都未能进行详细的规定。本文围绕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浅见。
|
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交付执行 居住地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