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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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大学法学教育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国立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其前身是山东政法学堂;20世纪30年代山东高等法律专科学校是山东大学六所学校之一。1983年11月,山东大学成立法律系;1994年3月,法律系更名为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56名,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9人,38人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访学经历。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1350余人,本科生750余人,留学生50余人。法学院设有人权研究中心、宪政与政治文明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12个专门研究机构,在人权研究、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法治政府理论、宪政史与宪法解释、物权与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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