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992年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坚持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各项职能,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偿还,实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腱康发展目标,维护了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对加快榆林市住房制度改革、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七个驻县区管理部,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6000余万元,为改善中低收入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的支持和拥护,受到了上级部站的表扬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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