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福州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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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松.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福州举行[J].人民政坛,2008(10):F0002-F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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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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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政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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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在福州举行。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均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批准了《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的决定》以及检察人员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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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五次会议 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福州 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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