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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罚设置
作者姓名:肖林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
摘    要:本文从三个方面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罚设置进行阐述,并认为根据违法所得来判处相对应的罚金,而没必要增设没收财产刑;自由刑应该得到完善;对于组织者、领导者以外的其他参加者没有必要再规定刑罚。

关 键 词:传销  没收财产  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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