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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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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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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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都是为应对合同当事人先期违约、为非违约方提供期前保护的制度。我国《合同法》同时规定了两项制度,但这种立法体例导致了实践中适用条件的重叠和适用效果的矛盾。从制度选择和立法设计两个环节寻找问题根源,并且通过比较分析两项制度的异同和内在联系,得出问题出现在立法设计环节的结论,并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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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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