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试点为例浅议增值税改革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 |
| |
引用本文: | 邢睿文,刘妍洁.以上海试点为例浅议增值税改革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J].法制与社会,2013(21):295-298. |
| |
作者姓名: | 邢睿文 刘妍洁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该方案明确将租赁业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试点一年多以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深入,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也受到重要的影响。本文旨在通过比较研究增值税改革前后税收政策在融资租赁行业的转变,分析"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的具体影响,并对由此次改革所引发的融资租赁税收法律完善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
关 键 词: | 增值税改革 融资租赁 上海试点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