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与完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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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与完善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3(23):129-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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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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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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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完善,内容上涉及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执行场所、方式以及检察机关监督等多项内容,尤其是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内容引起了理论和实务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区别较大,形成了新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所以,全面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定将对正确地理解和适用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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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替代羁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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