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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件管理部门机构定位的思考
作者姓名:刘秩平
作者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成立案件管理机构是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推进的内部管理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但是,对于该机构的定位及具体职责及履行职责的方式、措施、途径等,在认识上并不统一,在操作上也无统一、有序的规范。在不同的省级检察院层面,有不同的做法,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县区检察院也有不同做法,可谓五花八门,花样百出。究其乱相,根源还在于对于案件管理机构的定位认识不清。因此,澄清认识,正确定位,乃是正本之要。

关 键 词:定位  认识  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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