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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论法律保留原则的中国化
作者姓名:
吴丹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法律保留原则最早由德国法学家奥托.迈耶提出,目标在于克服集权国家的弊端以及为建立法治国家寻找出路。经历了几个世纪的演变,其在制衡立法权与行政权的权限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目前我国的法律保留仍存在理论争鸣与实践分歧。对此,我们应充分借鉴国外成熟理论的经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保留适用体系,依法治国以及民主法治建设增砖添瓦。
关 键 词:
法律保留原则
适用范围
中国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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