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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越权代理的责任承担
引用本文:张峻华,贵立义,刘琳琳.票据越权代理的责任承担[J].法制与社会,2013(14):267-268.
作者姓名:张峻华  贵立义  刘琳琳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摘    要:票据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而其具有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等特征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为。因此,民法中代理制度是否可以适用到票据行为中来,学者们对此存有争议。本文通过对各国立法制度以及学理中有关票据越权代理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和梳理,对我国现行制度的规定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 键 词:票据越权代理  责任承担  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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