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失地农民作为社会弱势群体,近年来备受关注。失地农民权利意识淡薄集中表现在对自己的权利缺乏足够的认识,权利受到侵害后无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受教育程度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的成本过高,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这些因素制约着其维权的行为,而对失地农民法律权利的保护,则主要是从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维权舆论环境,以及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这几个方面去考虑,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为城市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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