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试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处理
作者姓名:赖彩明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问题的由来 随着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公司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公司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得到迅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大量设立,从而也出现了公司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送“股票”和其他“股份”等不良现象。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股票”的定罪处罚问题,由于股票交易的规范性,其价值容易认定,所以在司法

关 键 词: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便利  非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股票行为  定罪处罚  中国  受贿罪  公司法  刑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