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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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号《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已经监察部2005年12月31日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0月27日第2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监察部部长李至伦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二○○六年二月二十日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惩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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