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对城建局工程处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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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疆库尔勒市何长江问:有一工程由甲方包给乙方城建局工程处。L方又将该工程包给其4队队长丁君,并将甲方给的预付款扣除管理费后转入丁君账上。丁君承包后,拉我合伙子,口头协议由我负责技术和材料。我租借了。程所需采板、架杆、钢模运至L地c由于种种原因,工程开工不久我就退出,但我租借的上述物品仍由工程使用。虽找丁君要过几次,但其总是推脱,最后由丁君写借据,保证完工后归还。但完工后我去工地时,人不知去向,架桥也不知去向,至今找不到丁君。由于该工程是城建局工程处承建,并在扣除管理费的基础上包给其施工队队长丁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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