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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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温家宝.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J].山东政报,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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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家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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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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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 土地 税务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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