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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
引用本文:赵立雄.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J].社会主义论坛,2006(12):14-16.
作者姓名:赵立雄
作者单位:中共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委
摘    要:深化改革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制度创新是激发经济利益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根本。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大理州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从2005年6月开始在永平、南涧两县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落实权责、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目前,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铺开,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顺应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合乎农村实际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措施。

关 键 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创新实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经济社会发展  林业发展  主体积极性  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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