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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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艳丽.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制度的思考[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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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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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法院 0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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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人作证制度是各国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此亦有规定。但由于我国民诉法对此问题规定得过于简单,因而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证人资格问题,证人不肯出庭作证问题。笔者认为,证人应当是和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知道案件情况,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自然人和单位。对于证人不肯出庭作证的问题应采取三项措施予以解决:其一,首先以立法形式对证人制度加以完善;其二,提高审判人员素质,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案思想;其三,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作好证人出庭作证的思想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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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证据制度 证人资格 出庭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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