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笔录类文书的制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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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秀娟 朱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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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 太原 030024,太原 0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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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笔录类司法文书是案卷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制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内容客观、法律手段完备、格式规范、语言准确、朴实、简练、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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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文书 笔录类文书 制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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