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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笔录类文书的制作要求
作者姓名:马秀娟  朱吉龙
作者单位: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 太原 030024,太原 030024
摘    要: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笔录类司法文书是案卷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制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内容客观、法律手段完备、格式规范、语言准确、朴实、简练、庄重。

关 键 词:司法文书  笔录类文书  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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