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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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卫民.解读“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罪”[J].法律与生活,20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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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卫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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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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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法律与生活》第519期(2014年8月上半期)读者栏目中读者来信所述情况,盗窃者涉嫌构成"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罪"。我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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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 变造 三年 国家权力机关 司法机关 刑事立案 立案侦查 立案标准 财产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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