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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实行教育优待
摘    要:据新华社2004年11月报道。民政部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优待对象包括: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关 键 词:优抚对象  教育优待政策  中国  教育优待对象  烈士子女  退役士兵  残疾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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