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五年来,笔者所在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在整体上具有类型多、证据多且事实认定难、适用法律难、审理难度较大及审理周期较长的特点。有些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部不满意。针对上述特点,我庭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的调解原则,在审判中重视调解手段的运用,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诉讼效率和节约了诉讼资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我庭近五年来诉讼调解情况统计及分析调解结案率较高,2004年增幅较大。我庭以调解(含撤诉,下同)形式结案的案件较多,调解结案率较高,2000-2004年平均调解结案率为45.95%。2002年以来调解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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