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品设计缺陷及其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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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冉克平.论产品设计缺陷及其判定[J].新法规月刊,2016(2):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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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冉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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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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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产品责任理论与判例研究”(项目批准号12FFX0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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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阶段,我国有关产品设计缺陷的案件逐渐增多,并成为判断产品责任的疑难问题。针对产品设计缺陷案件,应当适用过失责任原则,以改变产品责任一律适用严格责任归责原则的局面。我国现行法规定的不合理危险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足以适应产品设计缺陷案件的要求、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欠缺说服力,可以借鉴“风险—效用”标准予以完善。在运用“风险—效用”规则时,受害人原则上应该提供缺陷产品的“替代性设计”,并由法院对该替代设计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予以权衡,以此作为认定产品设计是否具有“不合理危险”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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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设计缺陷 严格责任 风险-效用 合理替代设计 过失责任 不合理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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