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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论秩序、正义与自由
引用本文:严文强.哈耶克论秩序、正义与自由[J].法制与社会,2009(6).
作者姓名:严文强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摘    要:哈耶克认为,社会中有自生自发秩序和组织两种秩序存在,但只有自生自发秩序有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并保证人的自由。如果为了"社会正义",采用人为的原则干预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只能导致自由的丧失。

关 键 词:自生自发秩序  社会正义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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